派出所里的“拼命三郎” ——记容县公安局容城派出所民警刘光利
33岁的刘光利,是容县公安局容城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籍贯辽宁省鞍山市,一级警司。2009年入警以来,多次获得县局个人嘉奖、先进执法人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在2016年,经他本人破获的刑事案件有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逮捕23人;抓获吸毒人员32人,行政处罚25人,强制戒毒7人,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法律尊严,被称为“拼命三郎”。
嫉恶如仇 神速破案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如果案子破不了,任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谈何维护治安稳定,又怎么能让群众获得安全感?为此,刘光利不管大案小案,都以破案为先。
2016年8月6日晚上,容城派出所民警经工作得知,在容州镇城西路某居民房2楼有一对年轻男女吸食毒品。经查,男子吕某和女子杨某是情侣关系,均为容县容州镇人。经尿检和询问,吕某和杨某对他们吸食毒品K粉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杨某供述,其吸食的K粉是从六王镇的梁某处买来的,梁某躲在罗江镇——正是刘光利调来容城派出所前工作了5年多的地方。得到调查结果时已是8月7日18时,刘光利已经连续奋战了几个昼夜,累得疲惫不堪,但他还是主动参与了抓捕行动,他们驱车前往梁某的住所,在一个垃圾堆的角落里,利用残破的墙角作为掩体蹲守。8月的天气,又热又燥,蚊子、苍蝇、腐臭的味道让人难以忍受,直到8月8日凌晨2时,一个身影窸窸窣窣地出现在罗江镇某菜市的路边,经过确认正是梁某。刘光利一跃而起,扑向了犯罪嫌疑人。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终于抓获了梁某,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毒品K粉47.89克。
多年来,刘光利始终身先士卒,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时刻与战友们并肩战斗,奋战在基层一线。他所办的案子未出现一起冤假错案,未出现一起因证据不足而不能起诉。
金色盾牌 守卫群众
基层公安工作繁琐枯燥,然而刘光利在认真处理好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的同时,潜心钻研刑事侦查工作,成为破案的行家里手。在历次县局部署的“追逃”“缉毒”、“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中,他充分发挥业务精、能吃苦的拼搏精神,每次都能圆满完成任务,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6年2月,容县十里镇59岁的刘奶奶一家跟邻居闹矛盾,为此闹上了派出所。刘奶奶比较迷信,觉得流年不顺,便去找了“仙婆”宁某芬和马某王。宁某芬和马某王骗刘奶奶说可以帮她摆平这件事,但是要先给钱打点。刘奶奶信以为真,先给了1万多元的打点费。过了几天,果然有两个穿着警服的男子罗某某、封某来到刘奶奶的家里,照相、问话。刘奶奶以为是宁某芬和马某王帮忙打点的关系,此后又多次被骗走了几笔钱款,从2016年2月到2016年12月,刘奶奶总共给了宁某芬和马某王等人共计6.8万元。
知悉刘奶奶的受骗经过,刘光利决心要把这个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绳之于法,立即和同事们启动了侦查工作。根据刘奶奶的陈述,首先抓获了在案件中充当着重要角色的马某王。
然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宁某芬具有很强反侦查意识,此时早已闻风而逃,杳无音信。刘光利丝毫不气馁,根据调查走访、视频监控,掌握到了宁某芬的行踪。经过长达半个多月的蹲点守候,终于在2017年1月18日将其抓获。
面对民警的审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始终拒不开口,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难度。刘光利及时调整审讯方向,从宁某芬和马某王的家庭背景入手,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突破了宁某芬和马某王的心理防线,交待了犯罪同伙的相关信息。刘光利和同事们乘胜追击,加班加点、连续作战。先后将假冒律师、警察的林某某、罗某和封某抓获归案。
然而嫌疑人归案并不是结束,面对拒不合作的几名嫌疑人,刘光利放弃了周末和夜间休息时间,收集指证封某和罗某涉嫌犯罪的证据,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凭借扎实的证据材料确定了嫌疑人的诈骗犯罪事实。从刘奶奶报案起,经过3个多月的时间,一个诈骗团伙成员终于在刘光利等人锲而不舍的努力下悉数归案。
多年来,在刘光利任职的派出所里,总能见到他加班加点埋头苦干的身影。遇有重大疑难案件时,他总是主动请缨,挑起重担。听到有人说他傻时,他总是笑笑回应“为头顶上的警徽无怨无悔。”
他对得住警徽,却愧对家庭。加班、蹲点、守候、办案,放弃了一次又一次陪伴家人的机会。但这,却是一名基层公安民警的无悔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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