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化模式”用好了也是一种好模式
7月4日《人民日报》一篇题为《考核莫只停留文件上》的文章,道出了一些部门单位中存在的“将执行情况或者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依据”的现象,并且认为这是有些部门文件的“套路化模式”。对此,笔者认为“套路化模式”本身也有其可取之处,前提是要灵活用好这根考评考核的指挥棒,让其发挥本身所应有的积极作用。
提高执行力是关键。既然一些基层部门单位要将此“套路化模式”一而再再而三地写入文件中,那么就说明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应当是在基层应用实践中被证明可行的、有用的,而出现考核不能全部到位到点的原因,主要是执行力不强。对于基层而言,每年部署的工作任务确实很多,但不管如何多,只要领导干部对工作任务的执行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自然也会水涨船高;只要考核部门对文件的执行力提高了,将各种工作执行情况全部作为考核依据的可能性也自然提高。
转变工作观念是保障。在一些基层部门单位中,在对文件的执行上或许会存在消极等待观望的现象,认为这些“套路化模式”也就是走走形式,无非是给文件填填字数、做做样子、喊喊口号罢了,于是平时怎么做现在也还怎么做,既没有在本职工作上升温加压,也没有形成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自觉意识,于是导致了“套路化模式”变成了“无用化模式”。而要将“套路化模式”转变为“实用化模式”,就必须从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转变工作观念上抓起,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行动自觉,转变执行观念,确保按章办事、按要求做事,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考核抓在日常是基础。通过文件的方式,明确了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这显然是要求在年终开展一次综合性的考核。然而,平时的考核如何做?这是做好年终考核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将考核抓在日常、做在经常,可以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作为时间段,定期地就基层部门单位或者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督促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问题查找,引导做好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方法。在年终考核的时候,将各阶段的考核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综合起来,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对执行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必要的奖励,对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必要惩戒,以形成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容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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