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未婚妻”微信 骗走他人1.6万余元

三秦都市报 2020-01-03 01:26 大字

家住西安阎良区关山街道办的李先生,在一次微信群聊天过程中,无意间联系上了以前的女同事“张女士”。一来二去,两人关系升温。李先生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不料“张女士”却以彩礼为名,在骗取李先生16650元之后消失。发现被骗后,2019年10月底,李先生向公安阎良分局关山派出所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首先锁定了在榆林市榆阳区一带活动的张女士,将其传唤询问。张女士称自己的微信号被盗了,期间她曾让未婚夫刘某帮她找过,不知是否找回。

通过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初步判断,此张女士非微信中的那位“张女士”,张女士的身份可能被人冒用。于是,民警对张女士的未婚夫刘某(男,25岁,榆林清涧县人)予以传唤。然而民警在电话传唤刘某时,他竟口出狂言“来抓我吧”。

2019年12月23日,民警驱车前往榆林,对刘某实施强制传唤。在榆林警方的配合下,很快确定刘某的出没地。零下十几摄氏度的天气,民警在寒风中连续蹲守了四天三夜,终于在12月27日凌晨,发现刘某潜回家中,成功将其抓获。

经民警调查,原来刘某帮未婚妻张女士找回微信密码后,并没有告诉张女士,而是自己冒充张女士身份在使用。一次,刘某发现李先生在一个群聊里@张女士,于是就起了诈骗的念头。他冒充张女士与李先生聊天。李先生在微信中得知“张女士”系单身后,就提出和其以恋人身份交往,这正中刘某下怀。二人“交往”数月后,刘某见时机成熟,便与李先生谈论起婚嫁问题,通过微信要求李先生给他彩礼钱和衣服钱共计6.8万元。

为了能拿到钱,刘某谎称要和家人去李先生家商量订婚事宜,要求李先生先付部分礼金。在收到1.6万余元后,刘某又谎称要和父母一起与李先生见面,期间又编造车祸谎言推脱。在感觉李先生有所怀疑时,就不再回复他的信息了。随后,刘某将骗得的钱用于个人消费,肆意挥霍。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阎良分局刑事拘留,涉案赃款正在进一步追查中。李建军首席记者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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