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纪委以“四种形态”促“三个清醒”

榆林日报 2018-07-14 10:28 大字

本报通讯员贺永军报道 清涧县纪委立足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纪法融合,坚持抓早抓小,教管结合,制定出台《关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善于用好“四种形态”,做到“提醒多数人、惊醒少数人、拍醒个别人”,让党员干部自警自律。

“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经常性提醒打瞌睡的;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惊醒装睡的;用重处分拍醒睡着的!”该县纪委书记贺敬形象地比喻在执纪中如何用好“四种形态”,做到对党员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同时,对发现的严重违纪线索严肃查处,形成震慑,营造心中有戒、心中有畏的遵纪守规氛围,筑牢“不想腐”的基础。

该县纪委在工作中将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作为执纪监察的三重“安检口”,做到有“着力点”、有“着重点”、有“突出点”。着力纠正“四风”不停歇,全力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多发易发问题,关注“一桌餐”“单位灶”等接受请吃、公款吃喝隐形变异等问题,纠正和查处一些干部庸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吃拿卡要等问题。着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不放手,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行为,健全完善“互联网+小微权力”工作机制,推进权力阳光下运行,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执法不公、欺压群众等行为。突出查处腐败问题不放松,查找和紧盯腐败问题线索,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招标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审查。

严格执纪监察,严谨区分甄别违纪倾向、违纪行为、违纪实质,善于用好“四种形态”,紧盯苗头,关注倾向,严查问题,用严格要求体现关心爱护,用严格执纪发挥震慑作用。今年以来,该县运用“四种形态”31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88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109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10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3人次。通过用好“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常促“三个清醒”,使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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