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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信访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榆林日报 2009-11-06 13:44 大字

问题不查清不放过 矛盾不化解不放过

清涧县信访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本报通讯员贺亚峰报道 近日,清涧县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7项工作制度,对信访工作实行层级动态管理,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访不放过。

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各乡镇、县属部门和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及“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开展本辖区、本系统的矛盾隐患排查工作。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对5人以上或事态严重、可能影响稳定的非正常上访、有可能诱发集体上访的苗头或重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等重要信访信息,规定村(居)委会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乡镇,乡镇和县属部门要在事发1小时内报县信访局,再由信访局报县委、县政府。

建立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均设立接访室,配备专职接访人员,畅通信访渠道;乡镇和部门建立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安排两次接访约访下访工作,重点协调解决一些疑难信访问题。

建立联动调处制度。调处工作实行乡镇、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全面整合综治、司法、公安、检察、法院、信访、调解、国土、劳动保障、工商等维稳资源,协调各级工作网络联合行动,力争做到农村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镇,城镇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县,企事业单位内部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单位,系统内部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系统。

建立应急处置制度。该县成立县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理中心,队员常年数量不少于10人,组建镇级信访维稳工作应急专业队伍,队员常年数量不少于20人,发生非正常群体性事件,县应急处理中心至少要有一名县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属地主要领导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发地,县、乡镇应急分队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和劝返工作。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实行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每3个月从县属有关单位精心挑选1至2名拟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到县信访局挂职锻炼,专门负责重要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

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对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重信重访老户等信访问题,分别由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县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领导成员包案处理。列入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解决时间、定结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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