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电子烟将禁售 电子烟戴上“紧箍咒” □本报记者 留 影
▲各种口味的电子烟烟弹。
日前,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式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烟零售需获得烟草专卖许可,禁销烟草口味之外的调味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随着监管政策进一步收紧,电子烟产业监管将逐步走向规范。
新规或将降低电子烟热度
记者在玉林城区多家电子烟销售店内发现,店内展示的电子烟产品琳琅满目,热带水果味、冰镇西瓜味、绿豆冰棒味、夏日青芒味……店内陈列着几十种口味的电子烟,大多为调味电子烟。
万达广场内某电子烟品牌专卖店的销售人员表示,购买电子烟产品的多为年轻人,他们多喜欢挑选口味丰富多样的“甜味”电子烟。
5月1日起,《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口味繁多的雾化物(电子烟烟弹)即将消失。《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同时,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表示,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记者随机访问了5位电子烟民,他们均表示,如果电子烟没有水果味等调味,会考虑不再购买。据清宁路一家电子烟销售店负责人介绍,每十位到店来买电子烟的顾客也难寻一位是购买烟草口味的,平时也很少补货烟草口味,因为几乎无人购买。他预计,新规实施后,购买电子烟的人群将会减少。
电子烟行业进入严格“赛道”
《办法》将加大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力度,明确指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记者在玉林市区多家电子烟销售店内发现,店铺内都设置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未成年人禁止购买及使用”等标语,有些店铺还张贴了商家的承诺书。“我们店铺一直都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到店购买电子烟需要扫码登记身份证信息。”金城商厦某专卖店店员表示,其品牌在玉林城区有13家专卖店,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除了加盟的专卖店外,还有一些授权店在售卖电子烟,而这些授权店的管理则没有这么严格。这些授权店多为“店中店”,店内未按相关规定设置标语,购买电子烟也不需要核实身份,销售模式较隐蔽,有些是在奶茶店内设置了展台,有些则隐藏在杂货店,监管难度很大。市民如果发现有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可以向烟草部门举报。
《办法》中规定,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其中,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目前,玉林市销售电子烟的商店只有营业执照,均未办理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少商家也表明,待政策落定后会根据要求去办理相关证件。
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出台对电子烟行业划出了严格赛道,政策逐步升级细化,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的漏洞有望补上,悬而未决的电子烟身份认定问题已明朗,“电子烟行业”正式纳入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监管体系,也正式进入了“强监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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