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银行卡 两男子被拘

玉林日报 2022-04-03 08: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锦群 通讯员 张惠敏)把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轻轻松松就能赚钱,这事听起来是“天上掉馅饼”!不过真的这样做,那就可能涉嫌犯罪了。3月31日,福绵区两名男子因出租银行卡给不法分子,被福绵警方行政拘留。

今年1月,嫌疑人温某某、江某某因手头紧,便打起了出租银行卡的主意。两人分别将自己的银行卡租给他人,并给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密码、手机银行验证码等信息。最后,温某某租卡获利575元,江某某获利1000元。

3月30日,温某某、江某某被玉林市公安局福绵派出所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温某某、江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推荐

“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期 玉林旅游景区限流50%

本报讯(记者党雪梅)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期期间,玉林市旅游景点(景区)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科学合理控制...

玉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玉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