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机器超负荷 放任不管酿火灾 经营者和生产负责人被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梁业孟)明知家具厂的生产机器超负荷运作,两名相关人员仍然放任不管,从而酿成惨重后果。近日,来自江西的刘某、刘某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1年4月6日5时30分许,玉州区某村一家具厂发生火灾。经查,起火的直接原因是厂里雕刻车间内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转,发热后引燃绝缘层及周围木屑粉尘等可燃物所造成的。
在该家具厂,刘某是经营者和实际控制人,刘某某是雕刻车间的生产负责人,他们知道厂内雕刻车间的雕花机超负荷工作,多次发生雕刻版上木糠受热燃烧冒烟的情况,但他们抱着侥幸心理,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仍然违规生产。
由于雕刻车间的雕花机通宵运行,长时间作业却没有人员看管,加上加工后产生的木屑不及时安排人员清理等,致使火灾发生时未能有效控制,火灾迅速蔓延。经评估,此次火灾造成财产损失842.43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生产人员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用“安全第一”指导行动。同时,企业负责人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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