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L”变“E” 驾驶员被拘留
变造车牌。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庞宇勋)日前,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玉林城区教育中清宁路口巡逻时,查获一辆变造车牌车辆,驾驶员张某被处以扣12分、罚2000元、拘留5天的处罚。
当日,该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教育中清宁路口巡逻时,一辆车牌为桂K87E**突然变道超越巡逻警车加速离去,民警敏锐地发现其车牌有异常,一字母笔画有点斜,极有可能是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当即采取措施将车拦停至路边例行检查。
经查,该车车号确有改动痕迹,真实号牌为桂K87L*6,驾驶员将“L”改成了“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警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扣12分、罚2000元、拘留5天的处罚。
新闻推荐
寒假期间,如何让孩子既享受到传统佳节的乐趣,玩得愉快,又能让他们在假期保持学习、生活的自律习惯?家长们各展所长,利用假期教...
玉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玉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