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暴,玉州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督促令》 家庭教育依法而行 护娃成长更有保障

玉林日报 2022-02-09 06:5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潘静新 通讯员 刘国庆)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发出了该院第一份《家庭教育督促令》,该案主办人罗法官对被督促人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学习家庭教育之道,改正不良嗜好,树立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言传身教,建立和谐有爱的家庭关系。

被督促人吴某是该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法官在依法向玉林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调取证据及向被督促人吴某的子女调查时发现,被督促人吴某曾殴打过3个子女,特别是2021年被督促人吴某酒后家暴妻子黄某时,还殴打了前来保护黄某的女儿吴某某。鉴于被督促人吴某尚有一名子女未成年,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环境,改正被督促人吴某在家庭教育中的错误行为,罗法官向被督促人吴某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要求吴某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言传身教;尊重未成年子女,与其平等交流,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禁止被督促人吴某酒后接触未成年子女,禁止殴打未成年子女。如违反裁定将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庭后,被督促人吴某向法官表示,定会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督促令》规定的义务,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担负起父亲的责任,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罗法官表示,玉州法院将会定期回访,督促吴某依法履行义务。

玉州区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发挥联席机制的多元力量,为家庭教育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督促社会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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