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法院首发民案《家庭教育督促令》 全市首份 对监护缺位说“不”

玉林晚报 2022-01-22 07: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周立华 通讯员 陈燕)1月20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过程中,根据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精神,针对被督促人吴某曾殴打子女的实际情况,发出了该院第一份《家庭教育督促令》,这也是玉林市民事案件第一份《家庭教育督促令》。

据了解,被督促人吴某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法官在依法向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调取证据及向吴某的子女调查时发现,吴某曾殴打过3个子女,特别是2021年吴某酒后家暴妻子黄某时,殴打了前来保护黄某的女儿吴某某。鉴于吴某尚有一名子女未成年,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其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环境,主办案件的罗法官向吴某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要求吴某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言传身教;尊重未成年子女,与其平等交流,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禁止吴某酒后接触未成年子女,禁止殴打未成年子女。如违反裁定将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庭后,吴某表示定会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督促令》规定的义务,担负起父亲的责任。罗法官表示玉州法院也会定期回访,督促吴某依法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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