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本报A2版刊发了《寒山水库山岭“定时起火” 作案者竟是11岁男孩》的文章。谁来修复山岭的林木?怎样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对于放火的熊孩子,如何进行教育
▲检察官到山岭查看烧损情况。
?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听证会搬进校园,以案释法。
近年来,关于熊孩子闯祸的新闻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月3日至6日,玉林一熊孩子四次点火烧山,百亩山林满目疮痍,毁于一旦。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这个案件中,并没有因为小孩未达法定年龄而“一放了之”,而是本着保护生态环境的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方针,同步实施督促修复环境、关爱帮教、检察听证进校园等检察工作,彰显了检察的担当和司法温情。
1 熊孩子四次纵火烧毁林木 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玉林市的寒山旅游风景区,群山环抱,林木繁茂,山清水秀,本是游玩观光的好去处。但是在2022年1月5日,有群众反映寒山水库山岭每日傍晚“定时起火”,这究竟是自燃现象还是人为所致呢?经过公安部门侦查,竟是一个熊孩子 玉州区11岁的小钟惹的祸。
经审讯,小钟供述说:1月3日下午,他骑自行车到寒山水库大草坪处玩耍,拾到一个打火机,随后爬上山顶用打火机点燃山顶的枯草。1月3日至6日,他连续四次来到此地点燃左、右两面山上的枯草。经鉴定,森林火灾面积约100亩,林地植被、林木遭到不同程度的烧损。
保护林木生态环境是我国的一项既定国策,也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得到相关线索后,玉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及时介入该案,实地查看案发现场,核查着火点、林地烧毁情况。考虑到小钟年纪尚小,秉着“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刑事政策,检察官对小钟及其父母进行法治教育,并动员其父母对被烧毁林地补种树木,经过沟通后,小钟父母也表态将依法承担起修复林木的义务。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敏锐地发现该起案件的发生,与相关林业和教育主管行政机关在用火管控、防火巡查、防火宣传教育、灾后处置工作方面未监管到位有关。为了加强源头防控,消除安全隐患,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玉州区自然资源局和玉州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从加强监管力度、打击力度、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2 以案释法,将听证会搬进校园
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反映出一些学生可能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容易因为贪玩、嬉闹或意气用事触犯法律。为了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检察机关与校方经过充分沟通协商,最终决定将这起检察公开听证会搬进校园,校方组织了30多名师生代表旁听。
听证会当天,检察机关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严格按照听证程序举行听证。检察官介绍案情,公安机关、自然资源局、教育局代表以及小钟父母分别发表意见,听证员就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进行询问后发表评议意见。
会上,小钟的父母表示会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小孩的教育和监管,同时也感谢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司法关怀。
人民监督员钟杨源表示:“检察机关在学校举行公开听证,既接受群众监督,又通过身边的案件摆事实、说道理、释法律,以身边事警示孩子们,实现了司法办案的三个效果统一。”
旁听后,学生代表们也纷纷表示,通过参加这次不起诉听证会,他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治的权威,今后会以此为戒,注意自身言行。
3 心理疏导+督促监护令,帮助迷途少年顺利“返航”
为了让小钟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避免重蹈覆辙,最大化减少案件对小钟心理产生的负面影响,负责未检工作的检察官及时委托专业的心理咨询师麦雨老师对小钟进行了心理测评和疏导,心理老师详细了解小钟的心理动态并与之进行深入交谈,积极帮助小钟走出困境,重拾信心。
此外,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小钟父亲是一名货车司机,长年在外工作,父母平时对其缺乏沟通、监护缺失、管教不严是导致小钟形成不良品行的重要原因。遂根据发现的“痛点”向其监护人送达了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令》,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引导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改变教育方式,引导小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经过检察官的帮扶教育,小钟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今后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尤其是法律知识,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挽救一个孩子,就能拯救一个家庭;帮教一个涉案未成年人,就能帮助这个孩子走好人生的道路。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助力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资源;同时也通过分级干预、精准化帮教,弥补刑事处罚和“一放了之”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置上的空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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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