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 请抓紧缴今年医保费 每人320元/年 7月1日前缴费可享受财政补助
本报讯(记者 覃琴 通讯员 高杉)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切实做好玉林市在校学生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按照每人不低于320元的标准缴纳。
每人320元/年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城乡居民(含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缴费,按照每人320元的标准缴纳,2021年各级财政补助已达到每人每年580元(2022年财政补助标准待公布),2022年7月1日起缴费的将不再给予财政补助(出生3个月内的新生儿除外),需要参保的,按照每人320元加财政补助的标准缴纳。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玉林区域内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学校将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信息传递给当地医保部门统一参保或变更登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生可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
缴费时间不同
享受待遇的时间也不同
2022年度学生的医保费正常缴费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不含中断缴费1年以上及2021年12月3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人员),可自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缴费的,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保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农村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足额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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