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打造“15分钟健身圈” 让百姓“动起来”
“15分钟健身圈”,顾名思义,是指从居住地步行或骑行不超过15分钟范围内,有可供开展健步走、广场舞、球类运动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
玉林市结合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制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编制《玉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具体项目,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学校、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小广场、小型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市、县级体育公园。
本报讯(记者 陆小青 实习生 邓晓丽)日前,玉林市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发展群众体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构建较为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健身环境明显改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形成群众普遍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
城镇社区寸土寸金
“15分钟健身圈”如何打造?
《方案》提出,玉林将盘活城乡空闲土地。支持利用老旧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并充分利用农村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同时,倡导复合用地模式。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利用景区、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边角地、堤岸、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并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需要。支持在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以及地下建筑内建设、配建符合标准的健身场地和设施。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中,要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玉林还将探索以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同时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境外资本等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兴建体育设施。
在社区配套保障方面,《方案》要求,自然资源行政部门在新建居住小区土地出让前的规划中,要按照室内人均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0.3平方米等有关要求,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健身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紧急避难场所。社区健身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加大设施建设力度
改变目前健身场地设施数量少、功能单一现状
当前,玉林市健身场地设施数量少、功能单一,难以满足群众健身要求的情况依然存在。为此,《方案》提出,要加大设施建设力度。
在完善四级公共体育设施方面,市本级主要开展大型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公园“五个一”工程建设;县(市)主要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和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六个一”工程建设;城区主要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四个一”工程建设;乡镇主要开展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两个一”工程建设;街道主要开展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两个一”工程建设;行政村主要开展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两个一”工程建设;社区主要开展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两个一”工程建设。
同时,开展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行动。按照每万人拥有0.9块的目标建设足球场地。支持利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边角地等空闲用地改建标准或非标准足球场。
此外,推动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利用山、江(河)、湖等资源,建设登山、攀岩、骑行、漂流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体育与休闲旅游相结合,建设集露营、休憩、娱乐、补给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户外运动营地和服务站。
提升场馆运营水平
助推群众参与健身的意愿
场地仅仅是组成“15分钟健身圈”的一部分,更为关键的是群众参与健身的意愿。
为此,《方案》提出,要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支持改造建设,提升场馆运营水平,推动设施开放,加强场馆信息化建设等,提升建设运营水平,不断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体育公园,推动发展新业态、新功能。“十四五”期间,要建成使用玉林市城东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
《方案》还强调,要推广群众体育项目,丰富赛事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推进体医融合,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奠定基础,为奋力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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