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小区不具备入住条件就交房 业主不满拒收房
刚刚竣工的榆林东沙桃林书院小区。 张娟娟 摄
记者 赵娜 张娟娟
核心提示
收房本是件高兴的事,可榆林东沙桃林书院小区的业主们却高兴不起来。近日,该小区的业主向小红热线反映,桃林书院新建房屋还不具备入住条件,开发商就催着让他们办理新房移交手续,大家对此不满拒收房。这究竟是为何呢?就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12月14日,记者来到桃林书院小区了解情况,业主陈小刘表示,小区购房合同上写的是12月31日前交房,但从12月5日开始,开发商便陆陆续续打电话通知业主前来办理新房移交手续。他过来后发现,小区内没水、没气,很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有的正在施工,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大家质疑开发商是为了避免赔偿违约金而强行向业主交房。
另一业主薛文章说:“小区小暖改大暖对我们业主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每平方米50元的收费标准,我们都认为偏高。另外,开发商向业主收取90元/平方米的维修费、1.6元/平方米的物业费也不合理,我们如果现在就把这些费用全交了,以后能否得到相关方面的保障,让我们很担忧。”
“消防没有验收,通风管道和停车位都不具备使用条件,以后的基础设施是个啥标准,最起码应该给我们一个书面的承诺保证。”业主孙徐强说。
针对业主们的质疑,桃林书院小区筹建处负责人叶壮表示:“交房时间是12月31日,现在小区的用电已达到交付标准,供水等天暖后就可以,现在要是白天供水,晚上设备将会冻坏。我们也没有强制交房,只是通知业主可以接房了。目前,有一半人接了房,另一半还没有接。接房采取自愿原则,愿意接房的可以接房装修,不愿意接房的我们公司也没有强行要求。购房合同写的交房日期是12月31日前,同时也标注着房屋交付10天后,业主必须把房款和车位款付清。”
对于业主们提出的维修基金和取暖费问题,叶壮回应说:“该小区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是壁挂炉自主供暖,为方便大家,我们甲方积极引进市政供暖,初步核定的费用是每平方米50元,后期将进行公示,可以多退少补。如果业主不需要大暖,我们也不再收取相关费用,继续执行小区的自主供暖方式。关于维修金,合同里明确写着每平方米收取90元的后期维修费,如果业主不愿意缴纳的话,我们甲方也可以出具相关免责申请,后期属于我们负责的工作,我们会在质保期内保证大家享受到权益,超出范围的,我们甲方就不再负责维修,包括设备的更换。”
“对于维修基金、物业费和取暖费等费用,我们将会和业主代表进行座谈协商,然后确定下一步解决方案。”叶壮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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