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斑马线,你下车推行了吗? 非机动车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确保安全
玉林城区多处斑马线上设置有“斑马线 请下车推行”的宣传牌。
随着玉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推进,市民的文明出行意识不断提升,但电动车驾驶员横过斑马线未下车推行的现象依然随处可见。近期,玉林交警在玉林城区玉东大道、江南路等路段的斑马线两侧或安全岛上设置“下车推行”的安全牌,时刻提醒着市民要规范过路口。
12月12日15时许,记者在玉林城区玉东大道看到,该路段多处斑马线上设置有“斑马线 请下车推行”的宣传牌,提醒市民过斑马线时下车推行,避免造成道路安全隐患。记者在玉东大道与双拥路交叉路口处的斑马线蹲守10余分钟,发现绝大部分电动车驾驶员并未下车推行,反而快速通过,有时将行人挤到斑马线外侧。其间,仅有部分自行车车主主动下车推行。
“电动自行车太重了,推车十分吃力。”
“这是真的吗?骑车这么多年,没有听说过有类似的规定。”
记者在随机采访中,不少市民也透露了心声,推车吃力、不了解政策、道路规划不合理等原因,造成了玉林城区长期存在大量横过斑马线不下车推行的行为。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斑马线是行人的专用道路,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过人行道时应自觉下车推行。”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张文仲告诉记者,斑马线是为保护行人而存在的,非机动车横穿斑马线不下车推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非机动车骑行过斑马线,一旦遭遇突发情况往往无法及时应对,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斑马线时,必须下车推行,这是文明交通的体现,更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张文仲表示,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遇行人经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时需要停车礼让行人。如机动车与正常通行的行人或下车推行的非机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驾驶员负全责;而机动车与未下车推行的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双方均需承担责任。
另外,下车推行,还能享受机动车的主动礼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而驾驶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驾驶员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必须主动礼让;如不推行,则不在礼让范围。
针对非机动车驾驶员横过斑马线未下车推行的行为,玉林交警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有关交通安全知识,通过路面面对面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让下车推行成为一种习惯,也进一步推动礼让斑马线蔚然成风。
玉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斑马线等于生命线,非机动车过斑马线应当下车推行。而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要多留心观察,互相礼让,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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