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补充的公告

玉林日报 2021-12-13 06:22 大字

我局于2021年11月在《玉林日报》发布了《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21〕29号、33号),现将上述2个公告涉及宗地的竞买保证金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上述宗地成交后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分期付款的有关要求按《国土资源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6号)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分期支付的规定执行。本公告不涉及事项按原公告执行。具体事宜请至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咨询。

联系电话:0775-2696398联系人:罗先生李先生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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