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 集中处置
工作人员对达到报废时限的车辆进行集中销毁。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宁静)为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全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近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依法对一批违法暂扣达到报废时限的车辆进行集中处置。
这些被销毁的车辆均为民警在执勤执法中依法查扣的违法车辆。由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持合法手续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且在经过三个月的公告后仍未前来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列》第四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车辆进行集中销毁。
为及时消除隐患,该大队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联系,对这些报废车辆进行集中拉运、拆解,由报废回收公司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从源头上减少“问题”车辆重返道路造成新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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