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北京两地的“公安”都说她参与了“非法洗钱”活动,要求其配合调查 千钧一发之际,丈夫回来了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黎勇)10月27日下午,市民罗女士到玉林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称玉林、北京两地的“公安”告知,她参与了“非法洗钱”活动要求其配合调查,但丈夫却说对方是骗子,所以特来求证。
民警了解得知,当日13时许,罗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玉林市公安局的民警“胡东”,并准确说出罗女士的身份证号码后,表示5年前一名叫“王丽”的女子在玉林某银行做大堂经理,她在今年10月在北京某银行,用罗女士的身份证开了一张银行卡,并利用该卡进行非法洗钱。告知情况后,“胡东”让罗女士找一个无人打扰的地方接受调查。
“我没干过非法洗钱的事。”罗女士紧张地说道,本人愿意配合调查,应该如何操作?“胡东”告知将会把电话转至“北京警方”,之后有一男子与罗女士微信联系,并发来“刑事拘捕冻结管制令”等法律文书。
此时,罗女士已深信不疑,就在她准备出去“找一个无人打扰的地方”时,她的丈夫回来了。因罗女士开着免提,丈夫听到了通话内容,意识到是电信网络诈骗,于是叫罗女士挂了电话,并到城北派出所报警。
在派出所,罗女士依然还半信半疑。随后,民警表示玉林市公安局没有“胡东”这个人,且警号格式也不对,还向她宣传法律知识:现无“刑事拘捕冻结管制令”这种法律文书,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法律文书,绝不会通过网络点对点地给违法犯罪当事人发送通缉令、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
经一番解释,罗女士终于恍然大悟。临走之际,民警帮她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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