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舞”进小区 该如何规范?

玉林日报 2021-10-11 10:35 大字

广场舞爱好者将阵地转移到小区内的广场上。

“小区内的广场舞终于规范了,点赞物业!”近日,玉林城区南流江附近一小区业主谢宗江高兴地对记者说。由于扰民问题,一些广场舞爱好者于是将阵地转移到自己所居住的小区,而这又造成新的矛盾,谢宗江所在的小区业主深受广场舞困扰近半年之久。

“舞”遍小区 业主叫苦

今年夏天以来,记者发现玉林城区很多住宅小区的公共空间被广场舞团体所占领。据市民谢宗江反映,其所在的水岸小区多的时候有6个广场舞团体。“主要原因是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严格后,广场舞团体于是把管理相对薄弱的小区当做跳广场舞的‘风水宝地’。”

首先被占领的是小区中庭广场。先是一个20多人的广场舞团,接着又有新的舞蹈团出现。广场被占满后,小区其他空地也形成新的舞蹈团。一开始,他们跳舞时间毫无节制,最晚的曾经跳到23时还不消停。后来经小区其他居民投诉,她们把跳舞的时间限制在19时30分至21时左右,舞蹈团也被限制在3个团。

9月初的一个晚上,记者来到该小区体验。中庭此时已经被两个各有20人左右的广场舞团体占据,而在东大门附近的空地还有一个10多人的舞团。这些广场舞团体的成员多数是中老年妇女,音响则是他们集资自购的。有的舞蹈团使用一种广场舞专用舞蹈机,这是一个类似LED显示屏的机器,不用领舞就可以翩翩起舞。“这种机器在工业品市场音响店都有卖,里面存了上千首广场舞音乐,非常好用!”一名正在跳舞的阿姨告诉记者。

虽然阿姨们认为自己已经非常节制了,然而记者发现她们跳舞的地方还是离居民所住楼栋过近。记者随机选择附近一栋楼上去体验,发现10层以下楼层还是能比较清晰地听到广场舞的音乐声。

居民对广场舞大多持批评的态度。“虽然她们缩短了跳舞时间,然而这个时间段也是小孩做作业、家庭会客、休闲的黄金时间。”谢宗江说。

业主投票 各有看法

接到多位业主投诉后,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决定出手。9月11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群发起《关于小区内是否适合跳广场舞意见征询投票》,鼓励业主积极投票,并发表意见。

投票时间限定在9月11日至9月25日,投票分不同意、同意、其他建议三个选项。网上投票结果为:不同意的420票,同意的109票,其他建议60票。为公平起见,物业公司还对未参与网上投票的548户业主进行电话回访,不同意的143户,同意的125户,弃权的232户。

记者注意到,反对跳广场舞得到多数业主支持,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支持老人在小区内跳广场舞。一部分业主认为,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不能丢,偌大的小区应该给老人一点休闲娱乐的空间。“可以限定时间,老人就那么点娱乐被剥夺,晚年生活很无趣啊!”一位业主说。

有的业主认为小区不能绝对限制跳广场舞,建议物业在统一规定时间、地点、播放音量,指定好组织者后,可以有条件开放跳广场舞,满足不同业主的需求,共同建设小区和谐的生活空间。

业主梁珍支持小区开放跳广场舞。她说:“虽然我是一名80后,平时也不跳广场舞,但是人总是要老的,尊重老人也是善待未来的自己!”

折衷意见 共建和谐

经过详尽调查及分析,物业公司于9月29日公示了折衷了各方意见后的管理方案:取缔中庭广场跳舞点,原因是晚上较多业主带孩子出来散步,需要较大活动空间,容易发生碰撞。广场舞锻炼时间为9:00~11:00,19:30~21:00(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另行通知)。喇叭音乐控制在60分贝以下,如现场因音乐声音过高导致其他业主有效投诉的,物业公司秩序部有权暂停当晚的活动。该方案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出来后,还是有些老人继续在中庭广场跳广场舞。10月5日20时20分,记者在该小区中庭广场看到正在收拾音响设备的数位老人,原来当晚她们又在该地方跳舞,被物业公司劝退。有的老人埋怨:“限定时间跳舞就行了,还要限制地方!”

记者就此致电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答复:“有关跳广场舞的暂行规定,是既考虑中老年人活动需求,又考虑到需要安静氛围的业主情况,希望大家都理解支持。另外,相关规定也可以继续采纳合理化建议,大家一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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