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玉林出重拳! 重点整治七方面内容

玉林日报 2021-09-14 06: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甘贞贞)“2021年9月—10月,在全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9月13日,记者从玉林市教育局获悉,中共玉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重点整治面向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并有针对性地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家教服务机构、托管机构、文化传播机构、“黑”培训机构、“黑”培训班等,从而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家长经济和精力负担,不断优化教育生态。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重点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变相违规办学行为、整治安全隐患、整治违规聘用教师、整治违规教学行为、整治违规招生宣传、整治疫情防控漏洞等七个方面内容。

《通知》指出,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机构证照不全、偷逃税问题,不按规定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以及投诉举报电话,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等行为。从严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家教服务机构、托管机构、文化传播机构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学科类培训,变相违规以游学、研学、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学科类培训,在科技、体育、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依法取缔各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黑”培训机构、“黑”培训班。

对于培训机构的教师聘用,《通知》明确,不得招用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条件不达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从事校外培训管理和教学工作、聘用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学科知识培训、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聘用外籍教师、未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等问题。严格检查培训机构专职教师比例,少于教师总数1/3的要限期整改。

严肃查处学科类机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未建立培训对象档案制度或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选用违反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材,使用境外教材和境外课程等行为;超前超标超纲教学,布置作业等;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占用周末、法定节假日开展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

《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依法依规查处存在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以及招生简章、广告未按规定向教育部门报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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