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让缺失的爱回归

玉林晚报 2021-08-30 06:52 大字

检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

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邓凤妮)8月27日,福绵区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郑重地向2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并一同开展了亲职教育。这是该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首次尝试。

该院在办理的2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经充分调查了解到,这2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平日里均忙于生计,疏于对孩子的关心与管教,放任孩子晚归、夜不归宿、辍学、结交不良朋友等行为,导致孩子的行为偏离了法治的轨道。同时,案件承办检察官对家长进行了释法说理:“今天向你们发出这份《督促监护令》,是希望你们作为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积极引导孩子改掉不良行为,守护孩子健康成长,让孩子回归人生正途!”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推动办理涉案未成年人案件“督促监护令”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链接

什么是“亲职教育”?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什么是“督促监护令”?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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