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 男子二次酒驾被拘 同时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徐荣彤 梁玉玲)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摩托车驾驶员梁某第一次酒驾被查后仍不思悔改,事隔3个月后又酒驾再次被查。6月1日,梁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近日21时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整治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桂K0××××两轮摩托车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酒精检测,驾驶员梁某的酒精含量值为4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随后,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梁某表示“驾驶证被扣留了”,在进一步查询中,民警发现梁某曾于今年2月5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查获并处罚过,驾照还处于暂扣期间。
在现场,民警问梁某:“为什么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酒后驾驶?你难道不知道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吗?”梁某竟回答:“我以为被罚过一次了,第二次交罚款就行了,便抱着侥幸心理自己驾车回家。”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6月1日,民警依法对梁某处以行政拘留,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梁某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玉林交警提醒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以身试法,莫让酒驾成为终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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