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教育局印发文件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提出20项举措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 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
本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甘贞贞)5月19日,玉林市教育局印发《玉林市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20项举措》(以下简称《举措》),针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工作提出20项措施,其中,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
该《举措》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
在作业布置上,《举措》明确,课后书面作业以教材课后练习、学校统一征订的教辅资料为主,其他课后的探究性学习、习作练习、阅读及书写训练等学业安排布置,均应根据课程计划及课程实施情况安排。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不布置难度水平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特别是教师不得通过微信、QQ、钉钉等班级交流群布置家庭作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给中小学生留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睡眠:
小学生每天睡眠应达10小时
该《举措》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初中、高中一般不早于8:00。
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睡眠充足。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挤占学生休息时间。
各县(市、区)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等,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手机:
手机实行有限带入校园
该《举措》要求,对于手机的管理,实行有限带入校园。各学校应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各学校要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便捷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读物:
不得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统活动,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各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各县(市、区)、各学校(单位)要加强中小学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引导家长、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
体质:
开展体育运动,保障学生活动时间
对开展体育运动,该《举措》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学校要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严格落实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各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当活动和放松。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
该《举措》还提出,为了预防近视,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至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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