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 服务社会
——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冯小玲
作为一名检察官,冯小玲凭借工作中的优异表现,先后被评为“榆林市十佳公诉人”“2017年度政法综治维稳督查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榆林市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工作先进个人”“榆林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并首批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一级侦查人才库。
冯小玲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正当的司法要求。特别是在近五年的公诉工作中,她办理多起在榆林市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15年参与的“折海军等人故意伤害案公诉意见”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2016年办理的二审抗诉案件“李某某抢劫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抗诉案件”。
2017年,冯小玲进入刑事执行检察部工作,身份从法庭上慷慨陈词的公诉人变为幕后强化法律监督的执检人。先后办理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千余件,探索制定了《强制医疗执行巡回检察工作制度》,出台《榆林市检察机关关于强制医疗执行违法(违规)监督案件规程》,构建起监督对象明确、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并重的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体系,受到省政法委指导组的肯定。其中,由她办理的对榆林市公安局强制医疗中心监管执法活动提出的检察建议,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2018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精品检察建议。在担任部门负责人后,她创立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机制”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榆林市政法创新工作奖”。
冯小玲不仅注重法律专业的学习,同时还能够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在公诉实践中发现庭前会议和证人出庭制度在公诉实务中的适用困境并思考寻求出路,撰写的两篇理论文章《公诉实务中庭前会议制度适用困境及应对》《我国证人出庭的现实困境及出路》被收录于《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推进清廉中国建设理论研究》。
在刑事执行检察部工作期间,她致力于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研究,撰写的《坚持四项机制并举 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创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在精、细、深、实上下功夫》《涉罪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存在的问题与解决路径》等多篇调研文章发表于《法制日报》《西部法制报》等,本人入选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调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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