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有3390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突破4000万元
工作人员正在办理业务。马蕊 摄
本报讯(记者 马蕊 王阳)3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畅通缴存使用通道,榆林自2019年2月起推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截至今年3月22日,榆林市灵活就业缴存人数共计3390人,缴存金额突破4000万元。
根据《榆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新进城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等。
根据规定,榆林市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榆林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者可自主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规定的金额内暂由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申请确定),最高不应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相关部门公布的榆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24%,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绑定银行账号代扣实现自动缴存或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转账等多种方式缴存,简便快捷,实现缴存“零跑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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