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罐车超载被查 老板酒驾逆行“救驾”被罚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林增崇 黄贻敏)近日,玉林市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查处一辆超载水泥罐车时,车主黄某竟驾驶一辆白色轿车逆行拦在警车前,要求交警不要处罚水泥罐车司机,不料却被交警查出其饮酒后驾驶,黄某依法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当天上午,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国道241线与平岭工业大道交叉路口附近开展交通秩序整治。9时15分许,民警拦下一辆水泥罐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该车司机先是紧闭车门打电话,长达五六分钟,在民警一再警告下才交出证件,不过一直未挂断电话。由于涉嫌超载,民警随后安排警力随水泥罐车过磅称重。9时30分许,由于下雨,执勤民警回到警车上,准备驾驶警车继续加强路面秩序管控。就在此时,一辆白色轿车逆向行驶来到警车前将警车拦停,从驾驶室下来一名男子径直来到警车旁,说自己叫黄某,贵港市港北区人,是水泥罐车的老板,要求交警不要处罚水泥罐车司机。此时,民警闻到一股酒气,怀疑黄某有饮酒行为,便将其连车带人带回大队部。经呼气酒精检测,黄某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黄某解释说,当时看见警车启动,一时心急就逆向行车,并不是故意拦截警车,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向执勤交警进行道歉,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因酒后驾驶行为,黄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其逆向行驶行为则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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