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娃独自进村找表姐 好险! 春节期间福绵公安帮助4名走失群众找到家人
本报讯(记者 黄锦群 通讯员 梁春)2月18日,记者从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获悉,今年春节期间,福绵公安民警坚守岗位,闻警即动,共为4名迷路走失群众找到了家人,得到了走失群众家人的好评。
2月10日21时,福绵派出所接到玉林市公安局110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福绵区政府广场路段有一个50多岁的男子迷路。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处警民警发现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独自坐在路边,经民警耐心询问,男子仍无法说出自己的姓名、住址。为了男子的安全考虑,民警将其接回派出所,继续进行核查。经调查,民警得知走失男子叫唐某,家住福绵镇某村。经过不懈努力,民警终于和唐某的家属取得了联系。随后,唐某的家属第一时间赶到派出所,待看到唐某安然无恙后,家属激动地握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2月11日13时,福绵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福绵镇十丈村公路上有一名3岁左右的男童独自走在路上,且无法联系到其家人。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驱车赶到现场找到该男童。据了解,该男童4岁,为福绵镇某村人。几经周折,民警终于找到走失男童的家人。原来,走失男童是在其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想到福绵镇十丈村的表姐家玩,于是独自走了近两公里。其间过路车辆很多,十分危险,好在民警及时赶到。随后,民警将男童安全护送回家,交给其家人。
2月11日14时,有群众向福绵派出所报警求助:在福绵镇三龙村桥头有一名几岁的迷路女孩。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了解,女孩今年5岁,家住玉林城区。事发当天其母亲带其到三龙村办事,后女孩不慎走失。幸好,迷路的女孩被热心群众发现,并报了警。最后,民警将女孩带回派出所,通知其母亲到所接回。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去哪里找孩子,万一被坏人抱走了可怎么办……”走失孩子的父亲拉着樟木派出所民警的手感激地说道。原来,2月12日是大年初一,樟木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福绵区樟木镇圩上时,发现路边走着一名背着书包、边走边哭的小男孩,民警见状,立刻上前询问。经了解,民警得知小男孩家住樟木镇,今年4岁,刚刚和表姐两人在樟木圩上玩耍,不知不觉就与表姐走散了,不懂得回家的他于是在路边哭起来。随后,民警带着小男孩走访周边群众,终于找到了男孩的父母,其父母见到安然无恙的儿子顿时由忧转喜,对民警再三表示感谢。
温馨提示:
节日期间,广大家长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叮嘱孩子不要轻易离开父母的视线。要注意教导孩子记住父母的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较小的孩子可贴身携带家长联系卡片,以便警方或热心人士在发现孩子时快速有效地联系上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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