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吵架 半岁女儿弃路旁 民警:违反规定者,需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黎勇)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但玉州区的一对男女因吵架,竟将6个月大的亲生骨肉遗弃在路边,幸好遇上好心人。经民警教育,两人认识错误,把婴儿领回。
1月21日16时许,玉林市公安局玉东派出所接到报警,在市公证处门口对面发现一名被遗弃的女婴。该所值班民警接报赶到现场时,女婴已经被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抱入室内。工作人员告之,当时一对男女在门口吵架,之后两人分别离开,只剩下婴儿的哭声,他们赶过去看到一名女婴竟被遗弃在路边的凳子上,现场还遗留有一个母婴背包、一辆电动车。
因一时无法找到其父母,民警只能将女婴带回所内照看。随后,民警检查该背包发现,包内除奶粉等用品外,还有一本婴儿健康手册、一本注射疫苗记录本;记录本显示,婴儿约6个月大。根据记录本上的联系信息,民警拨打了女婴父亲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18时10分,一名女子匆匆赶到玉东派出所寻找女婴。原来,该名女子正是女婴的母亲阿丽(化名)。阿丽称,她与孩子的父亲阿峰(化名)是男女朋友关系,当日下午两人发生争吵,她一气之下就把孩子留给阿峰,想要骑电动车离开,但阿峰拔掉了车钥匙,她便改骑共享单车离开,后她得知孩子阿峰未带走,而是在玉东派出所,于是便寻来。
根据阿丽提供的信息,民警联系到了阿峰。阿峰到来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教育。两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连声对民警及好心人表示感谢。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违反相关规定者,需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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