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酿事故 司机被拘7日
民警在模拟两车相撞时的情景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庞宇勋 陈金茂)1月1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依法对无证驾驶人员李某行政拘留7日、处1500元罚款。
2020年10月5日16时许,玉州区大塘镇的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桂K68××9的小型面包车,由玉州区大塘镇阳山村沿着苏烟水库方向往大双村方向行驶,在右急转弯处与一辆电动车迎面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和电动车乘客受伤、两车受损。
经查询,李某系无证驾驶,根据相关规定,1月14日,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员李某作出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取得合法驾驶资格后再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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