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1号

玉林日报 2021-01-16 06:37 大字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落实“严密防、务必早、坚决快”的防控措施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为进一步做好玉林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全面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防冬春季疫情反弹。同时,要保持高度警惕,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和流感疫情在玉林市的叠加流行。

二、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一)凡是2020年12月15日及以后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廊坊市,以及黑龙江绥化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旅居史的相关人员返玉来玉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委)及单位报告。群众发现有不主动报告的上述人员,请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二)境外入境人员在入境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返玉来玉的,抵玉后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所到社区(村、屯)或单位,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返玉来玉后第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返玉来玉后第2次核酸检测)。如在玉无固定住所, 或无居家隔离条件,则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玉来玉人员必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高风险地区入玉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对中风险地区入玉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

(四)从低风险区返玉来玉的人员,持绿码通行,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玉活动期间,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主动向医护人员说明自己的相关旅居史。在抵玉后14天内所到过的低风险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到社区、村屯等进行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防控安排。

三、严格控制活动聚会。取消机关企事业单位团拜会、年会和大型慰问、联欢等活动。严禁大办婚丧嫁娶,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不串门、少走动,不扎堆、不搞联欢、不搞游园。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尽量不举办或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减少流动以及聚集,不举办大型活动,不参加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在玉的外来人员和本地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玉林,尽量就地过年,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减少流动过程感染的风险。

四、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医院、车站、商场、影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公共场所要细化应急预案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入场等措施,并定期消毒。全市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各项措施,全面加强个人、农村、进口冷链食品、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交通运输、学校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医院、诊所、药店、车站、商场、宾馆、集市、批发市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单位等哨点作用,提高早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严格落实“开门就消毒、进门就测温、异常就报告、违规就处罚”要求,严控人员和车辆流动,严格落实戴口罩、登记、亮码、测温、通风等防控措施。

五、坚持“人、物”同防。各市场监管、交通、海关、商务等部门以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对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运输工具、物品外包装、仓储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及核酸检测。按要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从口岸、港口码头或区外等进入玉林市并在玉林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进入集中监管仓,严格实行核酸抽检全检测、冻品外包装全消杀、进口冷链食品全追溯“三全”管理制度。重点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以及监管,入境货物必须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可追溯数据。同时要做好闭环管理防控措施,完善溯源信息,做到进口物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入关和上市销售。所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要于今冬明春至少每周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的部署,有序高效推进玉林市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

六、切实强化农村地区和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村委(社区居委)会要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返乡人员的全面摸排,区外务工、经商、求学、旅游等返玉来玉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委)报备返玉时间、乘车途径和自身健康状况等。同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例要及时报告及转诊至乡镇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规范诊疗。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有效提高广大市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意识。加强信息发布,严格疫情报告,规范信息发布,做到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严禁谣言传播。

八、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做好返玉来玉人员排查和监督工作。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或防控不力的可以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进行举报,对违反相关规定和落实防控职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有疫情防控线索的可以拨打以下电话: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5-2823276,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75-2665641,疫情防控热线电话:12320。

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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