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娃回家,你们不能扣车!” 未缴交强险 被查后“理由”一箩筐

玉林日报 2021-01-09 07:31 大字

本报玉林讯 “之前的保险过期了,没注意到,原谅一次吧。”“往年没见过交警查我交强险,不知道你们交警会查交强险的。”“我要送孩子回家,你不能扣我的车。”

1月6日晚,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因车没有投保第三者交强险被玉林交警查获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找来的种种理由。最终,交警部门依法暂扣其车辆,并对其处以保险费用的2倍罚款。

1月6日晚,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在江南路新民路口处开展交通秩序夜查整治行动。20时10分,万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乘一名儿童经过该路口时,被交警查获其车辆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交强险。执勤交警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万某为了逃避处罚,先是说没注意之前的保险过期了,没来得及续保;接着又说之前多次遇到交警检查,但从来没有交警要检查保险,更不知道交警会查保险的。在交警一再释法后,万某又以老婆、孩子为借口,说老婆的电动车爆胎了,没车送孩子回家,威胁交警“不能扣车”。持续纠缠了十多分钟,最终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认识到了错误,接受了暂扣车辆的处罚。

交警提醒说,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但也有一些车主会逃避购买,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只有自己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对没有投保第三者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规定,扣留其机动车辆,并处以保费2倍的罚款。

(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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