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与继女对簿公堂争房产 法官倾情调解续亲情

玉林日报 2021-01-08 06:52 大字

在法官(右一)的倾情调解下,反目成仇的母女重归于好。

因琐事,70多岁的老太太与继女心生嫌隙,为争房产的继承权竟对簿公堂。近日,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调解中心法官的调解下,这桩积怨已久的法定继承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为争房产,七旬老太与继女对簿公堂

胡老太夫妻于1970年收养吴某梅为女儿,1972年收养吴某明为儿子,1995年10月吴某明生育儿子小吴,一家人原本幸福和谐、其乐融融。但儿子吴某明一念之差走上犯罪道路,开始打破这个家庭原有的宁静。2006年12月,经法院调解,吴某明解除与吴老伯、胡老太的收养关系。几年后,吴某明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2013年11月,年事已高的吴老伯也离世,留下房屋一幢,系与胡老太的夫妻共同财产。当地公证处出具的两份公证书载明,2014年2月14日,胡老太、孙子小吴和吴某梅对该房屋的继承与赠与事宜办理公证,房屋份额的一半由吴某梅继承;另一半由则胡老太赠与孙子小吴,胡老太放弃继承。

然而,儿子和丈夫的接连去世,不仅没有让胡老太与女儿两人更加关爱珍视彼此,反而日益疏远、更生嫌隙。2020年,两人为了吴老伯遗产应如何继承再起冲突,胡老太以公证书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为由,一纸诉状,将女儿吴某梅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自己继承丈夫遗产的50%份额,孙子小吴与女儿吴某梅各继承25%。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两份公证书的作出,是胡老太与吴某梅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协议,应依法履行。故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胡老太不服,提起上诉。主办该案的法官吕海欢阅卷后,认为解决遗产继承问题只是治标,不能治本,关键还在于如何修复这段濒临破碎的母女关系。经合议庭多次研究讨论,认为本案母女关系仍有修复可能,便于2020年12月30日,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与双方当事人分享家庭关系经营与维护之道。

法官倾情调解,养母女亲情再续

吕法官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审判席上身穿法袍正襟危坐,而是像朋友一样坐在了双方当事人中间,先关心起了胡老太的身体、吴某梅的工作等,待双方话匣子慢慢打开,敌对情绪消减,放下心理戒备后,吕法官开始切入正题。

“阿婆古稀之年了身体还那么好,女儿也有稳定工作,本来应该是一个人人羡慕的家庭,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你们的关系闹到这么僵,你们有想过吗?”

沉默半晌,胡老太长叹一口气:“作为母亲,谁愿意跟自己的儿女对簿公堂呢?”

一直低着头的女儿听罢,也开口吐露心声:“我也不是想争什么,但你总是认为弟弟生前走上违法道路、意外身亡是我的责任,怪我没有带好弟弟。这几年我回娘家探望,你都恶言相向把我赶出来……”

心扉敞开,症结显现,下一步就是对症下药。

听完二人发自内心的倾诉后,吕海欢法官说道:“幸福的家庭关系是需要每个家庭成员用心经营的,谁都会有不对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体谅和包容。古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如果人人相互指责抱怨、离心离德,最终一定会陷入支离破碎的泥潭。你们彼此都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今天把心结打开,以后母亲不要再苛责女儿,女儿也多理解多陪伴母亲,希望你们能够放下过去,重新开始。”

至于房屋问题,主办法官建议:钱财是身外之物,母亲尚在则维持房屋原状,让胡老太继续管理,安享晚年,等其百年后由吴某梅与孙子小吴共同继承。双方听后一致同意。调解结束了,女儿主动挽起母亲胡老太的手走出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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