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闹矛盾 家长帮“出气” 经过法官和调解员共同发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玉林晚报 2020-09-09 06:5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李凌锋)9月4日,福绵区法院新桥法庭对一起因两小孩闹矛盾继而家长打伤孩子的健康权纠纷进行调解,通过法官前期释法和驻庭调解员现场调解相结合,双管齐下,共同发力,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解决了矛盾。

俩小孩吵架

母亲帮忙“出气”打伤人

今年2月23日,家住福绵区新桥镇某村的浩浩(化名)与飞飞(化名)因小事发生口角,闹了情绪。回家后,浩浩向母亲文玲(化名)说起这件事,文玲认为儿子吃了亏,从而对飞飞的行为心生不满。这种愤懑情绪在次日文玲遇到飞飞后一下子爆发,最终演变成动手伤人,导致飞飞受伤进了医院。

飞飞在此次治疗中共花费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合计4964.24元。期间,伤了人的文玲未向飞飞支付任何赔偿费用。无奈,飞飞的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玲对伤害飞飞的行为进行赔款补偿。

法官、调解员共同发力

双方矛盾化解

案件主办人、新桥法庭李法官分析案情后认为,矛盾的起源本就是因为两个小孩子玩耍时发生了矛盾,而小孩子之间的斗嘴通常来得快去得也快,况且该案案件标的并不大,通过调解解决矛盾更有利于处理好双方之间的邻里关系。基于此,李法官打电话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并重点对文玲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双方都同意进行调解。

9月4日早上,双方到庭后,李法官与驻庭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背对背”调解。由于双方的赔偿意见不统一,李法官先从文玲身上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并说明两家是邻里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为这点小事伤了大家的和气不值得,随后又将飞飞的病历、住院清单等材料拿给文玲看,说明飞飞的伤情,建议其给对方合理赔偿。经过耐心调解,文玲认识到自己打人不对,同意赔偿。飞飞的监护人在调解员的劝说下,也抱着和平解决问题的态度,同意大家都各退一步。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调解协议,文玲当场将4300元交给飞飞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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