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保障 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权威答复来了
本报讯(记者 陆小青)“公租房能满足住房保障需求吗?”“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公租房吗?”“优抚对象申请公租房有优惠政策吗?”……近年来,玉林市不断加强对城镇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8月21日,本报A1版刊出《玉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住房保障工作成绩单 已为11.2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一文后,不少读者就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了咨询。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8月2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一一予以答复。
对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住房保障政策要求的是对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据介绍,历年来,玉林城区建成公共租赁住房8266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4000多户,累计解决了城区1.2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提供两种方式,一是实物配租,二是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制度,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轮候对象如果未能实现实物住房保障,可以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让其在市场租房解决。
农村户口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根据《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外来务工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是在本市实际居住连续1年(含1年)以上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二是主申请人工作稳定,已与玉林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三是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条件;四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玉林市城区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因此,农村户口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优抚对象申请公租房有优惠政策
对军烈属、残疾军人等特殊群体申请公租房的,玉林市通过政策保障和分配保障,惠及优抚对象。如《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需经过抽签轮候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优先安排优抚对象,通过分配住房程序设定,确保了优抚对象的住房优先保障。
重视对困难企业的无房户、困难户的住房保障
记者获悉,2007年以来,玉林市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228套,均已分配入住完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目前玉林市已停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保障以及危旧房改造工作,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玉林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困难企业的无房户、困难户的住房保障问题,视企业和职工情况,分别采取或综合采取棚改政策、公租房政策,多措并举解决该部分群体的住房困难。
对棚改项目安置对象中的困难企业的无房户、困难户,可以通过棚改项目安置房解决,也可以利用现有的棚改项目存量安置房,申请实行异地安置,尽快解决住房问题。
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企业职工,优先给予公租房保障。
棚改异地安置、公租房保障方式,同样适用于网上反映的玉林化肥厂无房户、困难户。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开展,住房保障部门已为125户化肥厂职工提供公租房保障。
下一步,住房保障部门将继续加强政策支持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住房安全稳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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