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美拉”特大传销案一审宣判 19人获刑,最高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图为庭审现场。玉州区法院供图片
◎“涉案金额43亿元,55名骨干成员落网”后续
今报南宁讯(记者吕海锋)8月4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对“斑美拉”特大传销案(详见本报2019年6月25日8版)进行一审宣判,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2.7亿多元,依法没收财产约7亿元。
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案发,被告人余石容与闭何成经谋划后,在香港注册成立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斑美拉公司)、广州斑美拉产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等多家企业,并申请注册“容玺”商标,推出“容玺排毒套餐”“容玺护肤套餐”等美容产品。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余石容、闭何成以销售“容玺排毒套餐”等美容产品为由,建立加会员、拉人头、发展层级下线、限定进货量做不同等级代理、通过其上下层级购买产品提获报酬,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模式。
对于各层级代理商的资格,斑美拉公司规定:由高到低划分为特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普通会员五个等级。新加入者购买一套美容产品(9800元)成为普通会员,要成为特级代理商到三级代理商,须交纳4.5万元~150万元至不等来购买产品。
被告人余石容、闭何成所领导、管理的斑美拉公司及一系列有关企业,在整个传销组织体系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其家族成员余小艺等人在传销体系中负责关键部门工作,构成家族式经营管理的斑美拉传销体系。
斑美拉公司要求各级代理商利用微信,夸大宣传斑美拉产品美容效果,同时展示各地招商会火爆场面,高级别代理商领取巨额现金回报,购买房产、豪车、奢侈品等虚假宣传图片和视频,以吸引他人加入传销。
截至2018年10月9日,余石容、闭何成的传销活动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下线共计38671人,层级24层。
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经营金额超过43.77亿元,余石容、闭何成二人在传销活动中非法获利共计近13.64亿元。其余各在案参与传销的被告人,经营金额从19亿多元至10万元,非法获利从700多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石容、闭何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据了解,该起特大传销案是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最大一宗传销刑事案件,该案侦查卷宗共550多卷,判决19名被告人,25名辩护律师参与庭审辩护,涉及会员3万多人,涉案金额43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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