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拖欠抚养费 女儿起诉获支持 家事法官耐心调解,为父女解除误会,并妥善解决了两人纠纷

玉林晚报 2020-06-19 06:38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罗莉)父亲未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未成年女儿不得已将父亲告上法庭。近日,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的法官耐心调解,为双方解除误会,成功调结小玲(化名)诉父亲陈某的抚养费纠纷案。近日,陈某支付完毕拖欠的47200元抚养费,让小玲的生活有了保障,同时也避免父女两人心生嫌隙。

父母离婚,父亲拖欠女儿抚养费

小玲的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6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约定:小玲由母亲抚养,并随其生活。父亲陈某每月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1600元,从2016年4月起将每月抚养费支付到母亲的银行账户。

离婚后,陈某并没有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尚欠72000元未支付。于是,小玲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陈某支付抚养费。

解除误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的法官接手该案件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经调查,法官得知,陈某实际支付了24800元抚养费,尚欠47200元未支付,双方对所欠抚养费数额是认可的。

对于自己的亲生女儿,为什么尚欠47200元抚养费未支付,是心有怨气还是另有原因?面对法官的询问,陈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原来,他并没有赖着不支付抚养费,其胞弟目前正在住院,近期资金紧张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陈某表示对于尚欠的抚养费希望能分期支付。

法官将陈某的解决方案转达给小玲。对小玲认为陈某是故意拖欠不支付抚养费的误解,法官耐心劝解并告知,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子女的父母,既然陈某提出分期支付,那么说明其并不是存心拖欠,只是目前确实困难。“对于弟弟都能尽力帮助,更何况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呢?他又怎么忍心拖欠给你的抚养费?希望你能换位思考,体谅你父亲的难处。”

经法官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尚欠的47200元抚养费分两次支付,之后陈某每月5日前支付抚养费1600元给小玲,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至此,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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