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起诉追债 法院人性化庭审 法官克服语言障碍,为聋哑人准备了一场无声的庭审,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讼求
聋哑人与他人发生了民间借贷纠纷,无奈诉诸法院维权。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玉东人民法庭依法审理了该案件,并专门为这起特殊的民事诉讼案提供了一场无声的笔谈庭审,让聋哑人能充分表达意愿,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起纠纷 聋哑人起诉维权
谢某某是一名聋哑人,近期因民间借贷纠纷将借款人告上了法庭。谢某某听力和表达能力受限,在庭审中是否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其权益是否得到公平公正的维护?这都给法官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为充分保障谢某某的诉讼权利,主办法官韦永波在应诉阶段特地与谢某某进行沟通,并询问其是否需要寻找手语翻译。谢某某表示不需要,并表示家人会陪同出庭,让法庭放心。
“聋哑人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意志,但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韦永波心里多了一份责任,即在审理涉残疾人案件时,尽量提供诉讼便利,努力消除诉讼障碍,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与公平公正。
提供诉讼便利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庭审当天,陪同谢某某来的家属也是聋哑人。由于被告缺席,法庭依法适用小额程序进行缺席审理。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完全不懂手语的法官决定用一个“笨”办法与谢某某进行沟通:笔谈,即法官把要问的话用纸写下来让谢某某看,谢某某看了再把自己的意思写下来给法官,最后让书记员形成庭审笔录。
笔谈虽然是当前的最佳方式,但是它同时存在着弊端,即耗时,这需要法官极大的耐心。为了维护聋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护,法官早已做好了准备。
庭审开始后,法官向谢某某告知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让其明确是否申请回避。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也让谢某某确定是否还有意见,并有条不紊地进行了举证、法庭询问等程序。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官给予充足的时间让谢某某通过笔谈发表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及辩论的权利。整个庭审,法官、当事人克服了庭审中的语言障碍,顺利完成了庭审程序。
庭后收到判决书的谢某某得知自己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而且是一审终审时,显得十分激动,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并鞠躬感谢。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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