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房租押金引来一场官司 法官细心调解促双方和解

玉林晚报 2020-06-15 06:07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俊均) 租客误认为疫情期全国可免交租金而拖延搬离,房东强行腾房转租并拒退押金,双方矛盾一触而发。近日,玉州区法院速裁团队法官黄霁春对这起标的额仅有200元的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了调解,最终促成他们友好解决了矛盾。

拒退押金,租客状告房东

2020年5月18日,租客凌某因房东俞某拒不退还房租押金200元,将其诉至玉州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俞某退还押金。

凌某称,其于2020年1月14日租赁俞某名下的房屋一间,并约定入住押金100元、水电押金100元。后俞某未经凌某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且拒不退还押金,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分流给速裁团队法官黄霁春承办。

各执一词,双方向法官倒苦水

近日下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前,承办法官黄霁春组织凌某、俞某进行调解。俞某首先向法官反映:其通过口头约定将一个单间租给凌某,约定租期一个月,入住押金100元、水电押金100元。租期届满后,其多次催促凌某搬离该房间,凌某一直置之不理,导致其损失房租两个月。4月份,俞某撬锁开门强行将凌某东西搬离。俞某认为,之后凌某一直打电话骚扰其,200元押金应该抵作赔偿其损失。

对此,凌某进行了辩解:其租了房子后一直没怎么居住,疫情期间全国都在减租免租,他见房屋闲置就放点东西,后来去出租房拿回行李时还被俞某家人骂,押金也不退。

解除误会,双方握手言和

在调解中,法官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凌某因与家人发生矛盾于是找到俞某租了一个单间,想一个人静静。后其与家人重归于好,房子也就没有实际居住,只是放置有被子、垫子等简易生活用品。租赁期满后,其因网上一些信息误导,误以为疫情期间全国商铺、出租房均要减租免租,于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出租房也是免租的,就没有及时搬离,直至俞某强行将其物品搬离。凌某去拿回行李时又与俞某家人发生口角,押金又没影,于是到法院起诉要求俞某退回押金。

在法官逐步开导下,凌某逐渐解开心结,主动提出方案:俞某退还押金50元,其向法院提起撤诉申请。俞某同意了。至此,双方和平解决了该租赁合同纠纷。

新闻推荐

“糖黏林”其中一位传人已年近九旬,在她的记忆里 “糖黏林”名气响当当 源于坚守品质

西街老人有说不完的“糖黏林”往事林大姐在展示制作糖黏的工具。日前,记者走出“双桂庄”,已是中午时分,此时,附近的街巷、菜...

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