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法官设定冷静期 在亲情的召唤和法官的调解下两人和好

玉林晚报 2020-04-28 06: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陈梅 通讯员 杜泽雯)携手走过12年,夫妻却闹起了离婚。3月18日,玉州区家事审判中心的陈燕法官接到这起女方李某倩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的纠纷。4月22日,经过一个多月的冷静期,法官为夫妻双方争取到了和好的机会,两人放下芥蒂,和好如初。

夫妻要离婚

法官倾听双方苦衷

3月26日,李某倩起诉与陈某离婚的家庭纠纷案在玉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开庭时,李某倩坚持要求离婚,陈某却不同意。庭后,法官进行调解,陈某不愿意离婚,且坚持认为家庭破裂是李某倩造成的。见双方意见分歧太大,陈燕法官决定进行单方调解。

李某倩向法官说起了自己的苦楚,结婚多年自己不仅要工作还要照顾家庭,生活压力很大,对丈夫已经无法容忍,坚持要离婚。陈某则认为自己在外做生意赚钱养家,照顾家庭是少点,但对家庭的贡献也是有的,两人的矛盾牵涉了对感情不信任的因素。

坦诚有效沟通

夫妻和好

陈燕法官了解情况后,为了更好地开展后续调解工作,决定先给双方一个冷静期,然后通知陈某到庭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并将其两个儿子写给法官的信给其看,希望以此唤起陈某的家庭责任感。看到两个儿子在信中的真情流露,再经过法官劝解,陈某最终认识到了错误,愿意与李某倩沟通,请求原谅。

一个星期后,李某倩打电话告诉陈燕法官,为了小孩,她愿意再给陈某一次机会。

4月22日,陈燕法官通知双方到庭做调和工作。双方到庭后,陈燕法官先让他们在夫妻相处室面对面坦诚沟通。一个多小时后,法官询问双方沟通的最终意见,陈某表示双方已经谈好了,他愿意当着法官的面写下《保证书》给李某倩,回家后多关心妻子和儿子,今后儿子的抚养费由其支付,李某倩也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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