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二人自制卷烟非法获利4万余元

榆林日报 2020-04-27 08:50 大字

本报见习记者张占林通讯员张辉报道近日,榆阳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榆阳区烟草稽查大队人员在对榆阳区大河塔镇一便利店检查时,发现该便利店经营人刘某文未办理《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制品,现场查扣88个品种卷烟1891条,价值20余万元。

经查,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文伙同其女儿刘某英,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微信等平台购买40余万元卷烟制品,在其经营的便利店内进行分散销售,共计销售卷烟金额20余万元,非法获利4.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文、刘某英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榆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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