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法官分处三国,法院通过网络开庭 “云端”了断跨国离婚案

玉林晚报 2020-03-30 07:03 大字

与妻子感情不和,丈夫诉离婚,可双方都身处国外,且在两个不同的国家。3月27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判法官陈燕利用云上法庭,连线当事人,成功调解了这起跨国离婚案,这对夫妻最终在网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和平分手。

夫妻均在国外

丈夫起诉离婚

这起离婚案的原告陈某在国外做贸易生意,长期在国外,妻子吴某在国内,夫妻双方聚少离多。双方曾离过婚,后因吴某有了孩子选择了复婚。可复婚两年后,两人还是没能继续走下去,陈某以与妻子吴某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至玉州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与吴某离婚,并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其。

陈燕法官接到该案后,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通过调查了解,陈法官发现摆在眼前的一个难题:原、被告双方目前都在国外,且在两个不同的国家。这样一来,法官、原告、被告分处三国。眼下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如果原告、被告从国外赶回来参加庭审,不仅来回奔波辛苦麻烦,还要隔离14天。

为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减少当事人诉累,陈法官选择利用云上法庭,通过网络开庭审理该起离婚纠纷。

法官云开庭

夫妻网上达成和解协议

3月27日,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正式开庭,尽管是网上开庭,陈法官还是坚持进行庭前调解,陈法官细心观察原、被告双方的语气变化,找到双方矛盾的焦点在孩子的抚养权上,遂积极引导双方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好聚好散。

经过陈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在网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吴某同意离婚,原告陈某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吴某,并愿意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为了孩子以后健康、无忧地成长,在该离婚纠纷调解结束后,陈某还表示愿意支付孩子每年购买保险的一半费用。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韦秋兰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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