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出台 在岗医护人员买房给予百分百契税补贴
本报讯(记者 李媚)3月23日,记者从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林市财政局获悉,为方便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办理购房契税补贴申报手续,玉林市制定了《玉林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市本级包括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
契税补贴对象分为普通居民和在岗医护人员。普通居民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在玉林市本级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12日期间取得住建部门合同备案证明的;在岗医护人员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玉林市本级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间取得住建部门合同备案证明的。
普通居民办理购房契税补贴手续的时间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在岗医护人员办理购房契税补贴手续的时间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
普通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3月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契税补贴比例为50%,4月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契税补贴比例为40%,5月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契税补贴比例为30%。其中,购买新建商业及办公用房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而在岗医护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给予100%同等金额补助。
普通居民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起始日期为2020年3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在岗医护人员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未办理的不享受相应契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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