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医保业务线上办 参保居民缴费期可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玉林晚报 2020-02-13 05:41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覃琴) 为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输入、传播,疫情期间玉林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主要采取网上经办、电话咨询等方式办理各项医疗保障业务。

医保业务“网上办”“电话办”

市医保局建议单位在办理人员新增参保登记、单位及个人信息修改、退休人员管理单位变更等相关医保业务时,尽量选择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渠道(http://rswb。gx12333。net)办理,做到“非必要,不到厅”,减少现场办理次数,避免因人员聚集到经办服务大厅造成交叉感染或疫情扩散。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缴费业务】→【本人缴费】或帮【他人缴费】→【玉林市本级】→【录入参保人基本信息】→【选择职工医疗保险】,按规定完成缴费即可。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玉林社保局”微信公众号查看。若微信缴费不成功,可致电0775-2813780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进行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到市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和异地急诊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话(0775-2671061)进行报备,并沟通确定发送材料方式(电子邮箱、传真、QQ、邮件等),市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受理后将信息录入异地就医平台。

延迟缴费不折不扣落实医保政策

参加2020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缴费期可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足额缴费后,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月份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参保续费手续的,原则上延迟至3月份缴纳相关参保费用,在2020年3月31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2月份缴费并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参保缴费人员需在2月份办理续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延迟至3月份办理,在2020年3月31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2月份续保缴费并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中断参保缴费人员于3月底前续保缴费后,参保人员经临床诊断为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从诊断疫病起按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治疗该疾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相关等待期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市医保局对所有可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病),包括异地安置及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尽量减少线下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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