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碰硬扫彻底 玉林市两级法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广西日报 2020-01-22 07:36 大字

本报记者王春楠通讯员梁毅

■核心提示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玉林市法院系统履行审判职责,高扬法律之剑,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2019年,玉林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35件307人,二审审结22件205人,审结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4件5人,以除恶务尽的成效回应群众期盼。

A高位推动专项斗争方向“准”

工作中,玉林市两级法院均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玉林中院将专项斗争列入党组重要议程,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关于专项斗争的协调会商、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的文件、方案、机制,确保了专项斗争方向不走偏、行动不走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和主管领导始终在专项斗争第一线,带头攻坚重大、疑难、复杂黑恶势力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案件,发挥“头雁效应”,确保案件办理的快节奏、高质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等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了10余起重大涉黑恶案件。

攥指成拳,凝神聚力。为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玉林中院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公安、检察、纪委监委等职能部门的横向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快速审理,全市法院共参加政法委、公检法会商会37次,召开公检法“大小三长”联席会10次,讨论案件21件,努力实现诉得了、判得下。

B深挖彻查专项行动引向“深”

2019年12月12日,玉林中院对叶富林等31人涉黑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叶富林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玉林中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案件审判中做到从严从重,对涉黑恶犯罪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坚决从重惩处;对于依法应并处财产刑的,判处罚金刑时一律从重判处,对涉黑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一律判处没收个人财产,确保涉黑恶犯罪打击稳准狠。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判处5年以上刑罚的58人,判处财产刑金额2492.4万元。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必须要在破“网”打“伞”上再发力,动真碰硬下狠劲,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玉林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恶“保护伞”案件4件5人。与此同时,玉林市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对近3年审理的刑事案件,对2017年以来审结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对十八大以来审结涉黑案件进行全面倒查摸排,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18条,向国土、水利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5条。

玉林市两级法院将扫黑除恶与执行攻坚紧密结合,做到“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同步。组建了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执行团队,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形成震慑,全力抓好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工作。目前,全市法院对办结黑恶犯罪案件中涉及财产的16件90人进行了法律制裁,共执行到位财产125.79万元。

C强化质量每起案件都办“铁”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玉林市两级法院以“零容忍”态度向黑恶势力亮剑,努力通过打击黑恶势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玉林中院率先在广西创新开展了“涉黑恶犯罪案件三查三评”,即对审结的涉黑恶案件开展自查、督查、评查,听取扫黑办成员单位评价、律师评价、群众评价的活动,提升刑事审判队伍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整体能力水平,为依法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确保打击黑恶犯罪不枉不纵,玉林全市法院建立和完善审理黑恶势力犯罪工作机制,就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宽严尺度把握、诉讼程序规范、问题线索移送等作出规定,出台相关文件,让制度成为推动专项斗争开展的“硬约束”。

针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普遍具有人数多、事实多、争议多、罪名多等特点,玉林市法院协调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扫黑除恶专家组和专业队伍,专门研究、审理玉林市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升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力量。对重大涉黑恶案件,玉林中院派业务庭领导对案件办理进度和案件质量全程跟踪指导,以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把依法办案贯彻始终、统一执法思想和标准、严把案件质效关……玉林市两级法院多管齐下,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一方安宁,扫出社会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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