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体户等注意! 2019年度年报公示开始了

玉林日报 2020-01-13 06: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立萍)记者近日从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20年1月1日起,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开始提交2019年度年报了,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要注意抓紧时间办理,以免给自身经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进行年报。本次应当年报的对象为所有2019年12月31日前设立且未注销、未吊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市场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9年度年报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按时申报年报是每个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未按规定报送2019年度年报,后果严重。超过2020年6月30日未公示年报或虚假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后仍未改正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同时,以上违法信息均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均受严格限制,且在经营交易中可能被其他生意伙伴作为企业信用背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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