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启用 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对房企、中介、人员实施信用等级管理

玉林晚报 2020-01-03 07:11 大字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去年12月,玉林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正式启用,在广西住建系统14个市中率先推行房地产行业的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对企业和个人采用积分制形式进行评价,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加强对玉林市房地产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对房企、中介、人员实施信用等级管理

玉林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主要包括4个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系统、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系统、房地产评估企业诚信系统以及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系统。系统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功能包括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定、披露、使用及管理。

为配合该系统运行,下一步玉林市将成立玉林市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受理、组织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出具行业信用等级初评意见、接受咨询和投诉等工作。

统计显示,目前,玉林市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约450家、中介机构230家、评估企业11家、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3万多人(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从业人员)。

系统实施“红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该诚信系统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规范玉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评估机构的经营服务行为,促进房地产领域相关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在评价体系设置中,对企业和个人采用积分制形式进行评价,企业和个人最终所得到的积分将会影响其经营和从业。对企业进行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价。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价。对诚实守信的,列入“红名单”给予联合激励,企业最终获得的评价等级越高,其所享受到的政策支持就越大;对失信的,列入“黑名单”给予联合惩戒。

房地产企业存在信用不良信息被记入信用系统,或企业等级降为不合格级的,该企业的法人、经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在其他另行设立的房地产企业的任职资格受到限制;作为从业人员的企业法人、经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信用等级经评定为不合格级的,3年内不得在其他另行设立的房地产企业任职。

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以房地产诚信系统正式运行为契机,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房地产监管机制,包括全市房地产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机制。同时,积极联系银行、税务、国土、住建、工商、城市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房地产市场检查。按照信用等级奖优惩劣,促使开发企业规范经营,逐步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监管目标,使得房地产行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氛围逐渐浓厚。

(记者 温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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