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傍晚,玉林城区的江边、公园、广场……便会被拿着各种设备的练歌者占据 公共场所歌声飞扬 市民希望歌者注意时间控制音量

玉林日报 2019-12-24 08:18 大字

这名歌唱者自带了荧光灯,营造出五彩光影效果。

江边“演出”,引来路过市民围观。

傍晚,到广场、公园散步,本是广大市民休闲放松的饭后节目,可近来这些场所歌声此起彼伏,市民对此看法不一,有喜好者会停下听曲,不时嘴里哼上几句;也有人反感,认为散步成一种“遭罪”。记者为此走访了一番,发现广场、公园户外K歌俨然成玉林城区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广场、公园歌声飞扬

12月17日傍晚时分,记者来到玉林城区南流江边,发现3名少年提着音响,携着脚架,匆匆来到江边一片绿化地中。在昏暗中,只见他们熟练地摆弄起音响与脚架,随后拿出手机、麦克风固定在脚架上。不一会,一男子开始拿起麦克风,唱起了一段beyond乐队的经典摇滚歌曲,另外两名少年则找地方坐下。两曲之后,唱歌的男子似乎也累了,一旁闲坐的少年便站起身来,接过麦克风,娴熟地在手机上点歌,也高歌一曲。唱累了,旁边的少年又继续接上,两小时里歌声几无停歇。

20时许,江南公园沿江人行步道上,一男子也在自己架起的摊位上唱起了情歌。与前面3位少年不同的是,该中年男子搬出两台大音响,音质也颇好,脚架上不是手机而换成平板电脑,甚至还在护栏上放置有荧光灯,该男子宛如在KTV的五彩荧光中,自我陶醉地唱着。记者细数了一下,仅江南公园沿江人行步道短短1000多米就出现有7摊“流动KTV”,或一人独唱,或多人组团,轮流上阵,小小公园,歌声此起彼伏。

随后,记者走访了玉林市体育中心、玉林城区清湾江沿岸、各大公园、广场甚至百货商场门口,发现也是歌者遍布,歌声飞扬,户外K歌俨然成了玉林城区一道特别的“风景线”。

歌者更多是练歌

公园、江边的歌手们装备五花八门:有音响+麦克风+手机的入门级歌者;也有音响、麦克风、平板、自拍杆、荧光灯一样不能少的中级歌者;更有专业级别的,搬来一台点歌机,有液晶屏幕、调音设备等,能够极快地吸引市民的眼光,甚至停下来为其伴唱、鼓掌等。当然如果有路人也想上前高歌一首,可跟歌手们协商,有的免费,有的则收取4元一首的费用。

除了设备有级别之分,歌者们“入行”的时间也有着较大的差距。有新手级别的刚开唱2个月,而骨灰级的则已有近2年户外唱歌的经验,有着一群粉丝以及一大帮志同道合的歌友。在江南公园的沿江步道上,一位有2年户外唱歌经验的歌者向记者介绍,他在江边玩唱歌的时间已经很久了,也慢慢地更新了一批设备,目前用的音响设备价值数千元,而歌唱的过程也会进行全程录制,上传到快手APP,现在已累计有数千的粉丝。

记者现场看到,许多摊位前会张贴微信二维码,供感兴趣的路人扫描加入,可相互沟通交流,也能听到歌手们分享的作品。

“我们在江南公园这一片唱歌有1年多,算是最早的一批,慢慢地有不少人也加入行列,最多一晚这里有10群不同的朋友在歌唱。”几乎风雨不改到场的卢先生告诉记者,唱歌是自己最大的爱好,白天在工地上班,只有晚上才能借此闲暇,到江边歌唱放松一番。“有一点希望大家别误会,我们的行为只是练歌而非卖唱,如果有人打赏也会欣然接受。”

希望练歌者注意时间控制音量

歌者在公园、江边歌唱其实是一项群众露天文化娱乐活动,是一项市民丰富自身文化生活的举措,不少市民对此表示认可,前提是在合适的时间点,以及注意控制音量的基础上。

在玉林市群艺馆、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等地,传统戏曲、玉林八音等旋律经常响起,在鼓、锣、箫等乐器伴奏下,歌者唱出一段段嘹亮、欢快的旋律。“这样的旋律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乡愁,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空间与自由。”在烟草大厦附近上班的吴敬国介绍到,自己从小就听老人演奏和演唱这些旋律,感觉还挺亲切,而且他们都是在固定的时间段里表演,并不感到扰民。

不少市民认为,每个人都有享受文化娱乐活动的权利,户外歌唱、表演等形式都展示了不同群体的文化素质,是一种丰富精神文明的生活方式,希望一些人不要太过苛刻,对露天歌唱的行为多一些宽容。

另外,对于露天歌唱这种行为的质疑、反对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以前每天吃完晚饭后,都会到南流江边走走,可最近一年不大愿意去了,太吵闹,不太适合休闲散步。”家住银丰香槟郡的吴大爷向记者吐苦水,希望歌者能克制一下,如真想唱歌可以在家或者KTV,还给大众一个宁静的休闲场所。

最令市民反感的莫过于,每天22时后还有人在公共场合大声唱歌。记者最近也接到报料,在清湾江沿岸,每天22时后,还有零星的歌手不过瘾,继续着自己的演唱,距离几百米远的住户深受其影响,苦不堪言。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规定,在居民住宅区或者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禁止使用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禁止夜间(北京时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在以上区域开展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

记者了解到,广场上的音响音量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不能超过50分贝。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有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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