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推行住房公积金新政一年来 千人自愿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玉林晚报 2019-12-22 07: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唐劲梅)日前,记者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玉林市于2018年12月起推出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新政实施近一年,截至2019年12月17日,玉林市已有1000人自愿缴存公积金。

据了解,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范围包括在玉林市辖区内定居、年满18周岁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就业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市民等皆可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不适用该办法。

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月缴存比例为个人申报月收入的20%,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额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满一年后,按揭贷款购置自住房时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计息(现行利率统一为3.25%),玉林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40万元。同时,缴存资金自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起,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当前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为1.5%)。

从去年12月开启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以来,截至今年12月17日,玉林市已有1000人开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还未满一年,目前还没有办理相关放贷业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大的好处,就是自由职业者能与在单位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一样,享受购房低息贷款,即首套自住房房贷贷款5年以上,按照3.25%的利率来贷,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这部分购房群体的房贷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李艺表示,目前,未开有公积金账户的市民只需持工行、中行、农信社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卡就可在中心柜台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或通过下载“玉林公积金”手机APP自行开户缴存,十分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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