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家长群掀骂战,谁来管管?

南国早报 2019-12-16 15:42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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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陈广江

近日,玉林市玉东三小一个家长群内,一场骂战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因认为家长群内不该聊和学习无关的话题,该校某班一名家长大骂群内其他几名家长。其他家长建议将这名家长踢出微信群时,这名家长声称她是玉林师院的博士、副教授,“谁敢踢我,试试看?不自量力!”(详见本报昨日8版报道)

家长群俨然“是非窝”,总会发生各种奇葩事。

部分家长在群里讨论喝酒等与学习无关的话题,的确不应该,但动辄爆粗口无疑更不应该。从聊天记录看,这名女博士可谓火爆脾气,而且优越感爆表,以一种居高临下、“耻与为伍”的姿态对其他家长“开火”,言辞之激烈、粗鄙令人惊诧,与其高知身份形成鲜明的反差,真是斯文扫地。

女博士如此失态,不知此前是否和其他家长有过节,或者粗暴脾气,本性使然。但不管什么原因,女博士都不该当众爆粗口,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何况群里的老师和家长还在一旁数次提醒和劝阻。很多人对家长群里的闲聊胡侃充满反感,但这绝不是纵容恶语伤人甚至出口成脏的借口。

家长群属于公众场合,在群内发言要受到道德和法治的双重约束。前不久,广东中山一男子因不满老师布置的作业,在家长微信群中多次辱骂老师,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无论骂老师,还是骂家长,在性质上没有区别。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拿出积极作为,给家长群立规矩,共同维护群内秩序,让家长群回到家校沟通的正轨上。

令人遗憾的是,事发后,女博士供职的玉林师范学院表示,此系个人行为,校方不便处理;玉林市教育局也表示,这是个人素质问题,会加强家长的素质教育。尽管是个人行为,但女博士的言行已经影响了供职高校的形象,也对事发学校造成了一定干扰,有关部门和单位岂能听之任之?引进人才不容易,但也不能给人才以“特殊待遇”。

相较于事后处理,事先预防和事中管控无疑更为重要。近年来,一些家长群沦为“负担群”“攀比群”“马屁群”“广告群”“闲聊群”“拉票群”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给家长群立规矩已成共识。按照《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具体讲,校方、家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应起到主导作用,在家长群里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以及相应后果等,应有一定的原则和标准。比如建立“群公约”,若有人触犯底线,建群者和管理者应及时将其踢出。本次事件中,骂战持续4个小时,逼得老师都退群了,建群者和管理者怎么不行使“踢出权”?

素质可能与学历无关,但与规则紧密相连。女博士家长群掀骂战,再次折射出家长群规则缺失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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